役政署的責任

October 4th, 2004

經查證軍醫局雖制訂「役男體位區分標準」,但實際執行徵兵體檢業務的是內政部役政署。我已依法向內政部提起訴願,依法內政部應於三個月內予以答覆。

最近我面對了兵役問題,入伍做了一個月的海軍又即退伍。醫學生的面對兵役的方法在外人看來總是神秘莫測,我反倒認為身為醫學專業人士,有教育民眾的責任,把「體位區分標準」中的疾病,介紹給社會大眾認識。 同時,我也認為內政部役政署肩負國軍健康的把關者,理應向役男們宣導,體位區分標準上的疾病,而不只是公佈一個專有名詞而已。眾多患有隱疾而不自知的役男,只有在缺乏專業知識的情況下入伍服役,這不但是損害了役男的權利,也造成軍隊中潛在的危機,此乃役政署的失職。 我打算在近期向內政部請願,希望軍醫單位能開始編寫各項疾病的介紹,應該包括:病名、俗稱、盛行率、病因、症狀、主要檢查、應掛號之科別等,和體位區分標準同時公佈於網站上供民眾下載參考。我自己也打算針對此一題目,擬一份草稿。並且訪問政府役政單位,對於有關兵役體檢、驗退、變更體位等事項,做一個通盤的了解,並寫成報告公佈在網路上,讓有病的人不白白當兵。

Entry Filed under: 生活

7 Comments

  • 1. 張晴妃  |  October 9th, 2004 at 2:24 am

    HI:你好

    最後還是不用當兵了….那到底身體有無問題呢?

    榮總 神內 張小姐

  • 2. sunflier  |  October 9th, 2004 at 3:25 pm

    支持您。 不過我認為國防部應該對於這種事的支持意願應該很低吧,畢竟,讓許多役男因此不用入伍,這是他們不樂意見到的事情。

  • 3. Jerome  |  October 11th, 2004 at 3:13 pm

    To 張小姐
    我的Vasovagal Syncope其實蠻輕微的,真正嚴重到「昏倒」也只有兩次經驗,一次在洗完熱水澡之後,另一次是在三總做檢查時。平時也只是偶爾在迅速起立時視野昏暗數秒而已,蹲下休息即可立刻緩解。Vasovagal Syncope也可服用低劑量beta-blocker控制,避免其發作,算是蠻良性的疾病。

    To sunflier
    以我短暫當兵的經驗,我相信國軍的各級幹部,寧願少一百個士兵,也不願有一個有隱疾的病號。萬一出了什麼意外,導致受傷甚至死亡,都是長官們無法承擔的大患。更何況,國軍兵源過剩是已經浮現的問題,各種的替代役以及縮減役期的做法,皆是為了消化兵源所生的方法。因此,我認為公開兵役體檢的相關資訊,不但公平而且是解決問題的方法。

  • 4. Martin  |  April 20th, 2005 at 2:30 am

    我也支持將體位標準公開,因為這是一個潛在的問題,若有將強標準化,也可減少爭議….

  • 5. Jerome  |  April 23rd, 2005 at 9:27 am

    看來在全面改為募兵制之前,
    大概不可能公開體位標準了.
    我訴願書的回覆是:
    “將做為下次修訂體位區分標準時的參考.”
    我不知道體位區分標準是多久修訂一次,
    而是否公佈體位區分標準的細節,
    還要看當時修改標準委員們的心情了.

  • 6. Micrael  |  June 8th, 2005 at 9:37 pm

    沒錯!
    體檢的醫生都隨便看,像我日前前往桃園榮民醫院體檢時,告知醫生腳有問題時,醫生卻連理都不理,把我的體位用成常備乙等
    ,試問一下空凹足是否需要當兵,連市公所兵役課都推給國防部
    ,我的腳明明是畸形,但這些體檢醫生都好像看不到一樣,連走路上下樓梯都有問題了,還要當兵,真誇張!

  • 7. Jerome  |  June 9th, 2005 at 7:09 pm

    怕擔責任是人的天性,如果您不為自己爭權益,那麼沒有人會幫您出頭的!建議您查詢體位區分標準,把適合您使用的條文找出來,到醫學中心級的軍醫院就診詢問。如果真的符合變更體位的標準,那理所當然地應提出體位複檢。
    同樣地,誠心建議您「立即」處理您的兵役問題,不要讓冗長地公文往返擔誤您的生涯規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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