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s filed under '醫院'

健保局實習生

陳卉庭的BLOG

這位小妹妹正在健保局實習,目前已經累積了四個月的實習心得,稍稍透露了健保局大門裡的世界。

我覺得每個醫學生、PGY 都應該要有機會去健保局實習一下,所謂知己知彼,百戰百勝嘛。

2 comments August 11th, 2007

偉哉藥害救濟

家屬質疑錯誤用藥奪命 三總:藥物過敏無疏失

對於三總這一起醫療糾紛大部分媒體的報導實在語焉不詳,好不容易找到一篇講得比較詳細的給大家參考。對於新聞中提到的三種藥物:阿雷比阿慶(Aleviatin,學名Phenytoin)(好像兩人的偶像團體?)、普拿疼[Scanol]、速博新[Ciproxin](ADSL 永遠不漲價?是抗生素啦!),最可能發生問題的就屬阿雷比阿慶了,全國 ADR 通報統計中,phenytoin 是排名第二的可疑藥品,其中最常出現的不良反應即是紅疹(Rash)及 Steven-Johnson Syndrome,可發生全身皮膚如燒傷般潰爛

吃個藥的代價如此慘痛,我相信無論對病人、家屬、甚至醫師都是很大的震撼。更因為 Steven-Johnson Syndrome 進展快速,往往停藥時已經不可收拾。

藥害救濟基於藥害救濟法,為了病患在「正當使用藥物」的情形下發生殘障甚至死亡時,可以快速地得到救濟服務。藥害救濟的最高額度有二百萬元,雖然不是所謂的天價賠償,但在現今人命可貴可賤的時代,二百萬並不算少。錢來自於藥商可說是非常合理。其中有幾個十分重要的設計不但保障了病人,也保障了醫師。

快速救濟

所謂的快速當然沒有像健保那麼及時,但和傳統的訴訟相比,藥害救濟的審查簡單許多。並且,醫師面對自己病患的藥物不良反應,多半是用比較積極的態度幫助申請,和訴訟兩造攻防互不相讓時必定有很大的不同。在申請藥害救濟上,醫師必定和患者站在一線,在獲得救濟的時效上,必然快速許多。

無過失條件

藥害救濟建立的前題是在「正常使用藥物」下的藥害才給予救濟。無論是病患本身或是醫療體系有過失而造成傷害時,是人禍不是藥害,藥害救濟是不給付的。但如果個案在獲得救濟之後,基於同一原因又取得其他賠償或補償時,於取得賠償或補償之範圍內,應返還其領取之藥害救濟給付。也就是說,如果受害人拿到救濟金後仍要採法律途徑向醫院/醫師求償,那麼他必需有勝訴並且獲得比救濟金額更高額賠償的把握,才是划算的訴訟。如此或許可以降低打醫療官司的動機。

如此看來,這次的醫療意外應該還是阿雷比阿慶造成 Steven-Johnson Syndrome 為主因,在藥害給付上是屬常見的例子。這麼危險的藥還在使用也多因為有其非用不可的理由,醫師有沒有錯還是要法官說了算,但是家屬是否可以得到百萬以上的賠償嗎?還是求個公道而已。

1 comment August 4th, 2007

住院如何得到較好的照顧(下)

不要給不信任的醫師/醫院治療

「不信任只會愈來愈多,不會變少。」

如果您對醫師/醫院已經有太多疑問,對醫療團隊已經沒有信任,那麼您應該轉院。如果讓您心有掛礙的只是偶發事件,那麼回歸常規即應解決。若是您覺得事事不滿意、時時有問題,醫院常規不能滿足您時,必須認知到醫院無法提供更好的服務,立即轉院才是出路。

另外一個可能是您的要求太高,沒有醫院可以達成,那就無解了。

Check List

  • 入院前:選擇你相信的醫院及醫師

    1. 是否有平常門診熟識的醫師
    2. 是否為平常看診的醫院及完整的就醫記錄
    3. 是否有親朋好友為醫院員工可以諮詢
    4. 是否認識關鍵人物可以代為安排(通常醫院員工的內部資訊會比關鍵人物的安排可靠。)
  • 入院後:相信醫師及其他工作人員

    1. 忘記自己是 VIP,用待人的方式對待醫護人員
    2. 了解各項治療平常如何處理
    3. 了解自己的治療計畫是否依常規在處理
    4. 如果常規讓你感覺很差,很不信任,請考慮轉院
  • 轉院:不要亂轉

    1. 不信任現住醫院時才需轉院
    2. 不要為了傳說中更好的醫師而轉院
    3. 如果要轉院,則快比慢好
    4. 如果第二家醫院還是無法信任,則考慮是否您的要求太高

2 comments February 22nd, 2007

住院如何得到較好的照顧(中)

給醫療團隊充足的時間

有很多事業很大的病患很講效率,住院的時間壓縮得比剛好再緊一點:週日早上住院抽血做檢查、晚上請假出去處理公事、隔天一早就要開刀,休息兩三天就要出國參加國際會議。或許一些美容整型、割包皮、關疝氣、切痔瘡的手術本來就應該這樣安排,但是其他比較大如切腦、切肺、切胃、切肝、切腸子等手術則應醫療團隊充足時間,才能讓大部分的項目依常規處理。也讓醫療團隊中的小螺絲釘能有機會熟悉病人、病情的細節,因為小螺絲會發現問題。

常規即最好

整個的住院的過程有許多的常規,包括了住院醫師、護士、其他工作人員才知道但是主治醫師不一定知道的細節,依常規處理時會有正常除錯的查核點,會有許多不知名的工作人員在維持品質。脫離了常規,即損失了這些周邊工作人員所把關的品質。

舉個例好了,某 VIP 要在放射科做一個政治上很急的小手術,特電麻醉科主任希望幫忙麻醉,主任一口答應:要麻的時候隨叫隨到。因為沒照一般的排程處理,麻醉科的其他同仁沒人知道這件事。屆時麻醉科主任到了,沒有麻醉機、沒有麻醉護士,怎麼麻?(這件事被除錯出來,所以結局沒有發生。)

其他諸如指定使用最新的醫療器材、最領先科技的手術方式,並不一定會得到比較好的醫療成效,反而是依常規處比較安全可靠。

待續…

Add comment February 21st, 2007

住院如何得到較好的照顧(上)

有時候看到一些所謂 VIP 病人,住院期間使用了所有的關係,卻把醫療行為弄得更複雜,病情也沒有得到較好的結果,實在非常慘烈。

這篇文章在我腦海中構思了很久,一是要說明其實醫療特權也只有在會用的人手中才有用,二是要告訴您其實對人友善、找您相信的醫師,其他照常規處理即是不錯的就醫方針。

對醫護人員友善

這是很實際、簡單而且重要的一點。醫病關係也是人際關係的一種,沒有人喜歡和孤僻、驕傲、挑剔、嘴巴不乾淨的人打交道,在住院期間,無論你是院長的朋友、大官、立法委員…都應該學會用友善的態度來面對所有的醫護人員。

VIP 身分對於第一線的醫療工作人員可能毫無意義;但是友善的態度無需身分地位加持,並且永遠有效。送禮可能沒有必要,甚至可以說有一點超過。

一開始就找你相信的醫院、醫師

轉院沒什麼不好,但是愈早轉愈好。轉院前的檢驗報告、影像雖然可以拷貝帶走,卻無法匯進轉入醫院的電腦,這代表後來的醫師必須直接閱讀您的拷貝本,而無法用電腦查詢,增加可能漏讀、誤讀舊報告的可能。

如果你有原本就熟識的醫師、想要運用什麼關係、想聽聽什麼讒言,最好在急診室待床時就趕緊聯絡;盡可能讓最後一個照顧您的醫療團隊早一點開始介入。

待續…

Add comment February 20th, 20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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