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再提倪敏然
自殺是處理問題很差的一種方法,但是自殺的人不代表就是受苦最多的人。 身後留給親人360萬,家屬生活面臨困境,卻要花費二千萬巨資辦理告別式,是什麼樣的道理? 臺灣媒體窮追猛打的惡形惡狀從邱小妹妹、鴻妃戀、一直到倪的自殺新聞,從不見對自己的反省。記者殺人不償命比庸醫殺人對社會的傷害更為全面。 如果記者是一個專業,為什麼我們沒有記者的國家考試?沒有記者的執業執照?或許應該建立証照制度,保障「夠格的」記者的就業權利,不要被劣質記者反淘汰了。
9 comments May 11th, 2005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