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許問題的核心不在…
本文回應 gush 的「 醫醫相護的訴訟結果」。
曾經參加過辯論比賽,我攻擊對方論點,試著顯示出另一方有多麼荒謬。最後評審老師說:「把別人打死,你就贏了嗎?」
他們錯的離譜,錯到需要用謊言才能勝訴?妳指出了三項疑點。
或許問題的核心不在妳的質疑。在妳面對一則則所謂「不誠實」的證詞疲於奔命時,訴訟真正的核心--病患自主的倫理問題(參考醫學和法律的不同)--已經偷渡過關。我根據不起訴處分書中「告訴人主要疼痛係由腰部延伸至左大腿」一句猜想,主刀醫師改變手術部位是出於 Dermatone,其實是一個不賴的決定,可惜猜錯。「進行第5腰椎及第1薦椎椎間盤切除術後,告訴人始痊癒」(恭喜痊癒),證明了最當初計畫手術的地方才是真正的病灶。
問題的核心在於「病患自主原則」:在病人已經麻醉下醫師更改手術部位,那之前病患簽的同意書算不算數?我曾經提到並且至今相信:真正符合「病患自主原則」的作法是把麻醉中的病人催醒,待病人清醒重新決定手術計畫、簽立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後,再麻再開。但是這樣的做法在現實上不可行,健保很明顯地不支持這樣的做法;在倫理上也有其他的瑕疵,再麻再開增加了病人再次麻醉的風險,違反了「不傷害原則」。如果再次麻醉的過程中出了差錯,會不會又發展成另一個故事?另一個司法案件?
或許問題的核心不在訴訟,而在於妳生命的規劃。如果妳計畫追求勝訴,永不止息,我覺得妳會迷失於正義,並且錯過很多生命裡美好的事物。
4 comments October 29th, 2006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