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Sammy 的肚子固若金湯、似銅牆鐵壁。五指山下,壓著的不是孫悟空,而是~豬~八~戒!
翻開上衣露出肚皮,上面標示的胎兒保存期限是 20070817,已經過期八天了。上上周產檢發現子宮頸開了半指,猜想小豬仔應該不久即要出世,不料這半指一開就是二周。我們家的產婦在努力地爬樓梯無效、跟胎兒談判無效後形成僵局,子宮頸依然只開半指。七天前的超音波預估胎兒已經是有大的 3500+gm,七天過後的今天再不生就要變成巨嬰了。孕婦增重也才 13kg,若生出一個 4kg 的嬰兒也蠻心酸的….
過期的胎兒要怎麼處理呢?我們住院催生去了。
August 25th, 2007
陳卉庭的BLOG
這位小妹妹正在健保局實習,目前已經累積了四個月的實習心得,稍稍透露了健保局大門裡的世界。
我覺得每個醫學生、PGY 都應該要有機會去健保局實習一下,所謂知己知彼,百戰百勝嘛。
August 11th, 2007

老婆懷孕已經進入了「隨時可以生」的階段,一方面對體重斤斤計較,另一方面沒有食慾大開時時喊餓,Sammy 的體重一直控制的很好,我也一直認為她是個纖細孕婦,只有胖肚子而已。不久前朋友來訪時,也強烈建議要拍些懷孕照。
上個週末,我們到美術館公園拍照,Sammy 手腳輕便體態輕盈,可以跑、也可以跳!(不過還是以走路為主啦。)
從昨天晚上開始,「隨時可以生」的 Sammy 已經有開始規則宮縮的感覺了(每次講到宮縮我就想到俚語「宮縮宮有理,婆縮婆有理」…不好笑,可是我的笑點很低。),我猜想最慢下週就可以看到我們家的新成員了吧!
August 10th, 2007
家屬質疑錯誤用藥奪命 三總:藥物過敏無疏失
對於三總這一起醫療糾紛大部分媒體的報導實在語焉不詳,好不容易找到一篇講得比較詳細的給大家參考。對於新聞中提到的三種藥物:阿雷比阿慶(Aleviatin,學名Phenytoin)(好像兩人的偶像團體?)、普拿疼[Scanol]、速博新[Ciproxin](ADSL 永遠不漲價?是抗生素啦!),最可能發生問題的就屬阿雷比阿慶了,全國 ADR 通報統計中,phenytoin 是排名第二的可疑藥品,其中最常出現的不良反應即是紅疹(Rash)及 Steven-Johnson Syndrome,可發生全身皮膚如燒傷般潰爛。
吃個藥的代價如此慘痛,我相信無論對病人、家屬、甚至醫師都是很大的震撼。更因為 Steven-Johnson Syndrome 進展快速,往往停藥時已經不可收拾。
藥害救濟基於藥害救濟法,為了病患在「正當使用藥物」的情形下發生殘障甚至死亡時,可以快速地得到救濟服務。藥害救濟的最高額度有二百萬元,雖然不是所謂的天價賠償,但在現今人命可貴可賤的時代,二百萬並不算少。錢來自於藥商可說是非常合理。其中有幾個十分重要的設計不但保障了病人,也保障了醫師。
快速救濟
所謂的快速當然沒有像健保那麼及時,但和傳統的訴訟相比,藥害救濟的審查簡單許多。並且,醫師面對自己病患的藥物不良反應,多半是用比較積極的態度幫助申請,和訴訟兩造攻防互不相讓時必定有很大的不同。在申請藥害救濟上,醫師必定和患者站在一線,在獲得救濟的時效上,必然快速許多。
無過失條件
藥害救濟建立的前題是在「正常使用藥物」下的藥害才給予救濟。無論是病患本身或是醫療體系有過失而造成傷害時,是人禍不是藥害,藥害救濟是不給付的。但如果個案在獲得救濟之後,基於同一原因又取得其他賠償或補償時,於取得賠償或補償之範圍內,應返還其領取之藥害救濟給付。也就是說,如果受害人拿到救濟金後仍要採法律途徑向醫院/醫師求償,那麼他必需有勝訴並且獲得比救濟金額更高額賠償的把握,才是划算的訴訟。如此或許可以降低打醫療官司的動機。
如此看來,這次的醫療意外應該還是阿雷比阿慶造成 Steven-Johnson Syndrome 為主因,在藥害給付上是屬常見的例子。這麼危險的藥還在使用也多因為有其非用不可的理由,醫師有沒有錯還是要法官說了算,但是家屬是否可以得到百萬以上的賠償嗎?還是求個公道而已。
August 4th, 2007